綠色金融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,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,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、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銀行的日常業務中,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,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,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。
綠色金融有兩層含義:一是金融業如何促進環保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,另一個是指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。前者指出“綠色金融”的作用主要是引導資金流向節約資源技術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,引導企業生產注重綠色環保,引導消費者形成綠色消費理念;后者則明確金融業要保持可持續發展,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過度投機行為。
根據2016年8月31日,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《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》中,綠色金融定義為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、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,即對環保、節能、清潔能源、綠色交通、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、項目運營、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。